申办对象:生产型大中型企业,县(市、区)级医院、三星级宾馆(饭店、酒店)、大型的餐饮饭店
办理条件:1、有指导本企业生产及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加强企业文化建设,增强职工凝聚力的宗旨;
2、有与主办单位名称相符的企业报名称;
3、有与正当的可靠的经费来源、固定的办公场所,承印单位必须是出版物印刷企业,免费赠送,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刊登广告,不在社会上征订发行,不拉赞助或搞有偿经营性活动,不与外单位以协办、联办之类形式从事出版发行活动,不传播一境外;
4、创办单位必须是生产型大中型企业,县(市、区)级医院、三星级宾馆(饭店、酒店)、大型的餐饮饭店(含连锁分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、员工在1000人以上)等服务性企业,并建有党的组织。
申报材料:1、创办企业报的申请报告(申请报告必须以文件的形式,一式四份),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情况、创办企业报的指导思想和办报宗旨,与企业行业特征基本相符的企业报型内部资料名称、企业报的周期和开版、办报人员和经营来源、承印单位为出版物定点印刷企业;
2、提供承印单位的资质复印件;
3、提供当地经贸部门关于大中型企业的证明(原件);
4、提供企业当年度的财务报表(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相符”并单位盖章);
5、提供企业成立党组织的文件(复印件注明“与原件相符”并单位盖章)和成立宣传部门的文件(原件);
6、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办理程序:受理→审核→符合条件→上报出版行政部门审批
办理时限:15个工作日上报
审批依据: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、《内部资料出版物管理办法》、
《浙江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
备 注: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。联系电话:62563860